美国学生签证与工作签证的种类和资讯

| February 22, 2015

若您在美国执行专业工作服务,您便需要H-1B签证。要符合资格,您必须持有该专业范畴的学士学位或更高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常见的工作职位为各类工程师、各类电脑人才、各类分析师、会计、医生、建筑师、设计师、教师等。USCIS会厘定您的受雇情况是否属于专业性职业及您是否具备执行该服务之资格。您的雇主需要向劳工部提出劳工状况申请,列明与您订立的雇用合约条款及条件细则。

移民局将在2015年4月1日开始接受新的H-1B名额申请,开始工作日为2015年10月1日。

L-1 (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若您为跨国企业的雇员,并被短期调派到现任职公司在美国的总公司、分公司、关系企业,或子公司,您便需要申请L-1签证。该跨国企业可以是美国或外国机构。为符合L-1签证的资格,您必须担任管理阶层或行政主管职位,或拥有特殊专业知识,并计划于美国公司的该级等职位任职,但不一定必须担任与之前相同的职位。此外,您必须证明在申请停留美国的前三年内,您在美国以外的现任公司连续聘雇至少一年。不论属「集体」或个别申请,在您的美国公司或关系企业接获USCIS的批准呈请书后,您才可申请L-1签证。

E-1 / E-2 (条约商人及条约投资人)

与美国签有通商及通航条约的国家,其国民可以申请非移民E签证进入美国从事实质贸易或投资。贸易可以是商品或服务性质,并且主要是介于美国及该条约国之间的贸易;而投资是指到美国开发及运作该国民所投资,或正在投资的企业。有关在美国投资事业的更多资讯,请参考美国商务部的网站 selectusa.commerce.gov

E-1申请人必须来美进行贸易活动,而且申请人所作的国际贸易50%以上必须是在美国和贸易条约国之间进行。申请人可以是主管级或是有特殊技能需要来美帮助公司顺利运转的员工。

E-2签证则是给予和美国有投资条约的国家之公民来美进行非永久性的投资活动,提供短期在美国拥有合法工作的工作许可。

更多详情请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www.uscis.gov 网站以及 www.ustraveldocs.com 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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