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品保存期限的迷思

| November 12, 2013

“Sell by”:是製造商為銷售商家製定的一個不再銷售該產品的期限,在截止日期當日售出的商品會依然保持優良的品質。

儘管事實如此,超過90%的美國人都習慣在看到商品已經過了所謂的期限之後,就會將食物丟棄,僅僅這一個行為就會導致每年浪費數以萬噸的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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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食品教學與工程教授Labuza,作為一位研究了保質期幾十年的教授指出:“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的數據表明人在食用了過了保質期之後的食物引起疾病”。因此它建議消費者將酸奶被置放在冰箱中保持華氏34—40度的溫度之內,他告誡說,即是在這個溫度之下,李斯特菌依然可以生長,但是和盒子上的保質日期沒有特定的關係。而當這個食物變質之後,你是可以從顏色,或者氣味中發現它真的需要被丟棄了。如果在已經聞到腐爛的味道之時,這些食物都將會稱為疾病的緣由。

目前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報告呼籲將改造這些標籤上的保質日期,食品協會的官員也一致認為這個改變時必要的。

 

 

資料來源:LATIMES
圖片來源:Google
對於保質期滿在意的小編Alice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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