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Information: 美国 FTC 对Web 2.0 的新规定
「实际而言,我们没有那么多人力与资源去取缔,」Cleland表示,「我们目前会以教育为主,但若有人检举违法,我们就会去了解。」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修正版规定,独立部落客若接受商家酬劳或馈赠而写产品评鉴,但却未吐实,可能面临多达1.1万美元的罚金。
FTC周一公布修正版的「广告推荐与鉴定使用管理指南」(Guides Concerning the Use of Endorsements and Testimonials in Advertising) ,是这份文件自1980年以来首度更新。
FTC发布声明表示:「修正版指南新增了一些范例,说明长期以来的原则,就是广告主与宣传者之间的『实质关系』(material connections)–有时是付款,有时是免费赠品,都是不在消费者意料之中的–都必须揭露。这些范例厘清部落客或其他『口碑』行销人员在传达讯 息时,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为商品宣传(endorsement)。修正版指南明确指出,虽然必须视个案而定,但部落客若是收受现金或类似酬劳而撰写评鉴报 导,就被视作为产品宣传。因此,作宣传的部落客必须揭露与产品或服务卖方形成的物质关系。」
FTC也提到:「名人在从事传统广告之外的宣传,例如在脱口秀或社群媒体时,有责任揭露他们与广告主的关系。」
换言之,理论上,若名人在Twitter上大谈某款新车,而事实证明厂商免费送他(她)一辆,那么名人就会遭到FTC罚款。
然而,这项规定难以监督落实,毕竟部落客多如过江之鲫,更别提部落客有千百种,行销人员又为数众多。诚如部分媒体分析师所言,收受赠品并代为宣传而未揭露的行为,在杂志界已行之数十年。
source: ZD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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