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法知多少? 常見的商業法五大迷思

| February 8, 2018 | 0 Comments

華人在美國創業、經商,早已不是新鮮事,但是在追求夢想的同時,你們知道要如何有效保護自己的心血嗎?

讓專業律師Tommy SF Wang 王崧峰律師用2分鐘讓你了解常見的商業法五大迷思!

迷思#1: 只有大公司需要申請商標,我經營小本生意,不需要注重智慧財產權。

事實:錯。不論是開餐廳、經營貿易公司,或是電子商務平台,都應該保障您的品牌。註冊商標不僅是保障自己品牌價值,更是避免侵害別人的名稱。

 

迷思#2: 中文字不能在美國申請商標。

事實:錯。只要和現有商標沒有重複,或是造成消費者混淆,不論是中文、韓文還是其他非羅馬字體,都可以申請商標。

 

迷思#3: 我在中國有申請專利,所以在美國就不需要再申請一次。

事實:錯。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只在申請的國家,若您在美國做生意、賣產品,一定要在美國申請專利,才會受到保護。

 

迷思#4: 我發明一項新產品,但尚未完成最後開發,因此根據美國專利法規定,不能申請專利。

事實:美國目前採用先申請制度,先申請人取得專利權,因此雖然產品還未開發完成,仍建議先申請臨時專利,有效期限一年,可以率先取得優先權。

 

迷思#5: 我是工程師,自己發明一個新軟體,我可以自己撰寫專利,不需要請專業的專利律師協助申請文件。

事實:美國專利商標局針對專利申請書的撰寫有固定之格式,必須使用專業之術語,若僅具備科技知識,但無專利法相關經驗,依舊無法符合專利局的要求。建議您,為妥善保障您的發明、避免遲誤時間,委請專業之專利律師,相當重要!

 

如果想了解更多詳細資訊,請與崧峰律師事務所聯繫。
www.TheWangIPLaw.com
Tel: 626.269.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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