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美國發明法案時代申請臨時專利的重要性

| September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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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專利申請(PPA)是提交正式的專利申請之前的一個程序,有利於發明者獲得優先日期權利,或者使發明者的商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獲得早期有效權利。

一個完整的臨時專利申請(PPA)包括對發明商品的書面描述和支持書面描述的專利圖形。對於新發明的商品描述的越完善,越能使發明者擁有越多的專利權利。臨時專利申請(PPA)是一個不太複雜的專利申請,因為它不需要正式的專利申請,發明人的宣誓或聲明,或一個非正式的披露聲明。這使臨時專利申請(PPA)的申請費比正式申請專利的申請費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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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4月,一個臨時專利申請(PPA)的費用是130美金,而一個正式的專利申請則需要更高的成本。一個臨時專利申請(PPA)的律師的費用大約是1500美金,而一個完整的專利申請律師費用需要10000美金。基於臨時專利申請(PPA)簡單的申請程序和低廉的相關成本,我們鼓勵發明者提交臨時專利申請(PPA)。

在一般專利申請過程中,發明者必須在申請了臨時專利申請(PPA) 後不超過12個月之內,提交正式專利申請。這將確保發明者可以使用臨時專利申請中的優先日期,並且發明者可以在正式專利申請時用臨時專利申請中的優先日期作為他們發明商品的最早有效期。

然而,如果發明者不在12個月內提交正式專利申請,發明者將失去他的優先日期和臨時專利申請(PPA)可以提供的任何好處。所以為了避免因延誤而造成的臨時專利申請(PPA)損失,發明者必須牢記12個月之內的截止日期。

當然,也存在著一種申請可以替代正式申請專利。發明者通過提交呈請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將該臨時專利申請轉化成正式的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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