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查家族企業涉詐 法官裁定川普及子女須作證
美國法官17日裁定,前總統川普和他的兩名子女須就紐約州對川普家族企業涉嫌欺詐的民事調查宣誓作證。
選民和評論家迄今仍在臆測,75歲的川普是否打算再度尋求共和黨提名競選總統。川普有多起官司纏身,可能讓他難以在2024年再次爭逐白宮大位,這項裁定在法律上對他而言是最新一次打擊。
法新社報導,紐約州法官恩格隆(Arthur Engoron)諭令川普及其子女小唐納.川普(Donald Trump Jr.)與伊凡卡(Ivanka Trump)配合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發出的傳票,出面作證。
恩格隆說,3人須在21天內出庭作證。川普家族預料將提上訴。
川普家族的委任律師稍早在法庭口頭辯論時主張撤銷傳票,因為要他們在民事案件中作證,會在併行的刑事調查中損及他們的權利。
但恩格隆表示,這番論據「完全不對題」,負責刑事調查的曼哈頓地方檢察官和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都未曾要求川普家族在大陪審團前作證。
恩格隆還在裁定中說,川普家族可訴諸憲法第五修正案,即有權不在民事案件審問時自證其罪。
恩格隆提到,川普的另1名兒子艾瑞克(Eric Trump)於2020年10月在詹樂霞的調查中作證時,援引第五修正案「超過500次」。
民主黨籍的詹樂霞今年1月宣布,她在針對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的調查中發現欺詐或誤導性做法的「重大證據」。
她說,民事調查發現,川普集團不老實地高報多項資產的價值以獲得貸款,然後又低報價值以盡量降低稅負。
川普家族則指這些調查出於政治動機,已要求法庭撤銷對3人發出的傳票。
去年7月,川普集團和長期效力的財務長懷索柏格(Allen Weisselberg)在紐約法庭對15項重罪欺詐和逃稅指控宣稱無罪。他的庭審預定今年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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